是方電訊股份有限公司個人資料蒐集告知聲明
感謝您成為本公司服務(以下稱為「本服務」)客戶,本公司重視您的隱私與個人資料保護,並尊重您的個人資料控制權。以下說明本公司如何蒐集、處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以及您有哪些權利可以行使。
1.誰在蒐集您的個人資料
是方電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為「我們」)
2.我們為什麼蒐集您的個人資料(蒐集目的)
(1) 服務訂單、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
(2) 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3) 客戶管理與服務
(4) 經營電信業務與電信加值網路業務
(5) 行銷
(6) 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3.我們蒐集您的哪些個人資料,例如:
(1) 聯絡與帳務資訊:包含您於本申請書填寫的識別類及特徵類個人資料(須依法提供之證明文件)、聯絡方式、帳單紀錄與繳費方式、服務歷程紀錄,以及其他為提供服務予您所需之相關個人資料。
(2)其他服務資訊:如您已經或將要訂閱本公司電子報,我們可能會將您的個人資料與其他服務之資料串接整併,以便我們對您更加瞭解,並提供更優化、貼切的服務。
4.我們如何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4.1 期間及地區
我們會在您使用本服務的期間與地區內利用您的個人資料。當本契約終止或解除(您不再使用本服務)後,我們會在法令要求或許可的範圍與期限內保留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並在該期限後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4.2 提供/揭露個人資料之對象
我們絕對不會將您的個人資料揭露予第三人,除非取得您的事前同意或依其他法令特別規定。如您同意,我們可能會將您的個人資料提供給受我們委託的關係企業或合作夥伴,在受委託的範圍內協助我們達成蒐集目的。我們會對委託的關係企業或合作夥伴執行必要的監督,以確保您的個人資料安全。
4.3 利用個人資料之方式
我們會以必要的方式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以達成蒐集目的,例如:
4.3.1 為您建立客戶檔案以便我們管理帳戶。
4.3.2 以您的各項聯繫方式與您業務聯繫,或向您通知與本服務有關之資訊。
4.3.3 寄送帳單/催繳訊息至您的地址或電子郵件信箱;藉由電話聯繫或簡訊通知您有關繳費/催繳之資訊。
4.3.4 以您的各項聯繫方式向您提供行銷資訊,例如優惠方案、促銷活動或其他更適合您的服務方案等。
4.4 蒐集目的以外的利用
未依法得到您的事前同意前,我們僅會在蒐集目的之必要範圍內,依前述說明利用您的個人資料,除非法律明文規定或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或為防止他人權益之重大危害,例如受司法機關或主管機關依法要求提供個人資料,或偵測/預防詐欺或網路犯罪等違法行為。
5.您有哪些權利可以行使
5.1 您有權請求查詢、閱覽我們保有您的個人資料,或請求我們提供複製本。但我們依法得酌收必要的成本費用。
5.2 您有權向我們補充或更正您的個人資料。當本契約終止或解除後,或您認為我們不再需要您的個人資料時,您有權請求我們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但我們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例如法令已規定保存期限),或另外取得您的書面同意時,仍得保存或繼續處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5.3 如您認為我們違法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時,您有權請求我們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但我們會檢視是否有違法情形,並回覆您結果。
5.4 如您不願再收到我們的行銷資訊,您有權通知我們拒絕接受行銷。
5.5 如您要行使上述各項權利,其行使方式依法令及本公司相關規定,撥打客服電話070-1017-1800,或洽本公司「客戶支援」網站(https://www.chief.com.tw/customer-support/)諮詢辦理。本公司得依個資法第10條、11條規定,執行業務所必須及法定保存期間等考量,處理您的申請。
6.您若不提供個人資料的影響
客戶於申請本服務時所列的個人資料均為可通知本人之必要欄位,如未正確、完整,可能無法完成申辦服務,或將無法即時收到與服務相關的必要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