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單位】是方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招標單位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68號2樓
【標的名稱】智慧知識系統建置案
【新增日期】 115年05 月04 日
【標的分類】系統建置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招標狀態】第一次公開招標評選(準用最有利標)
【是否公開閱覽】否
【聯絡人(或單位)】行政部 / 高韻涵 小姐
【電話】(02) 2657-6688 # 528
【傳真】(02) 2657-6728
【投標期限】至 115年 05月 20 日 17 時止
【資格初審期間】115 年05月 21 日 ~ 115 年05 月 22日
【公開評選日期】115 年 05月 26日 (週二,時間及方式另行通知)
【議價日期】115 年06 月 05日 (週五,時間及方式另行通知)
【領件地點】台北市内湖區瑞光路 68 號 2 樓。
【評選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68號2樓(101會議室)。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攜帶公司大小章親自向本公司行政部聯絡人索取或Email索取。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收受投標文件方式及地點】以掛號郵遞、快遞或專人送達本公司行政部。
【投標文字】中文。
【履約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68號2樓(是方瑞光辦公室)。
【履約期限】
一、第一階段(交貨):自決標翌日起14個日曆天內完成。
二、第二階段(安裝):自決標翌日起21個日曆天內完成。
三、第三階段(系統建置):自決標翌日起28個日曆天內完成。
【徵選方式】
一、資格初審:
(一)進行投標廠商之資格審查(各投標廠商不須派員到場)。
(二)資格初審合格之廠商始得參加簡報評選;未合格者,將以電話、電子郵件方式,依投標文件上之聯絡方式通知。
二、公開簡報評選:
邀請資格初審合格之廠商,依通知時間進行現場或視訊「服務建議書」重點項目簡 報;再針對「服務建議書」及「簡報答詢狀況」,進行綜合評選。
三、議價:
評分作業完成後,將以電話、電子郵件方式通知評選合格廠商 (有列入排序者) 之評分序位及出席議價方式、日期、時間;以評分序位依序議價。
【決標方式】報價結果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並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價為得標原則。
【投標廠商重點資格限制摘要】
一、須依法登記執業或開業,並在台灣須具備下列技術支援能力及授權證明:
(一)本案之工程人員及後續維運人員,須具備 LLM 或生成式 AI 相關系統建置之實務經驗,並提供曾參與之專案證明文件(如合約節錄、專案說明或客戶推薦函等),或須持有下列任一項 AI 相關技術認證或訓練證明:
1.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AI 產業人才認證指引」所列之認證(如 iPAS AI用規劃師、資策會生成式 AI 能力認證、資策會運用大語言模型建置對話助理能力評測、TQC+ 人工智慧相關認證、台灣人工智慧學校 AI 素養級認證或同等認證)。
2.國內大專院校或政府認可機構主辦之生成式 AI、LLM 應用及 RAG 系統相關課程結業證書(課程時數須達 20 小時以上)。
(二)投標廠商至少須配置一名資通安全專業人員,持有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公告「資通安全專業證照清單」所列證照至少一張。
(以上須提供其證照影本、結業證明及該員之公司在職證明,且該員應同時為本標案之技術窗口)。
(三)投標廠商於本專案執行及維運期間,應持續維持前述各項認證及證照之有效性;如有失效或撤銷情形,應即時辦理更正或補正。
(四) 投標廠商或其合作之軟體原廠須提供下列授權及支援證明:
1.針對本案所提供之 LLM 推論平台、RAG 引擎及相關軟體元件之合法授權證明文件。
2.原廠或代理商針對本案投標廠商之技術支援授權證明文件正本。
(五)不得委由中國廠商(包括但不限於中國政府機構及其資助團體或組織、法人及其可實質控制之關係企業等)開發程式,且開發團隊不得有中國大陸籍或持有中國大陸居住證之人員,且本案範圍內不得使用中國製之 LLM 語言模型或第三方元件。
(六)須具備生成式 AI 平台之系統整合建置經驗(含LLM部署及RAG 架構建置),並提供相關實績證明須具備在台灣有三年內與本案有關且已完成之實績經驗。
(需列舉具體新台幣200萬(含) 以上專案兩件(含)以上之案例,且需提出合約影本以茲證明,若經查證有偽照不實之處將立即取銷資格)。
(七)以上資料,每張均須加蓋公司大、小章,以表示其與正本相符。
二、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三、餘規定詳招標文件。